旧金山上诉法院确认石棉沉滞症判决

石棉沉滞症陪审团维持原判 — 石棉公司有限公司上诉被驳回

2008年3月28日,旧金山第一地区上诉法院驳回了石棉公司的上诉。 (“ ACL ”) 并维持了Joseph 和 Mary Garza 诉石棉公司案中陪审团对原告有利的裁决。原告对ACL提起诉讼,声称接触ACL的石棉导致了永久性肺损伤并导致严重石棉沉着症。

ACL对人身伤害和财团损失的损害赔偿裁决提出上诉,理由是 (1) ACL不属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管辖范围,(2) Arena 诉 Owens-Corning案中对供应商适用严格责任的判决法院对原石棉纤维的判决错误,以及(3)陪审团基于审判时提供的证据不足而裁定的惩罚性赔偿过高。旧金山第一地区上诉法院不同意原告的判决,维持原告 11,000,000 美元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