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缺陷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案陪审团裁定赔偿 3,600,950.44 美元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2000 年 4 月 19 日 — 旧金山陪审团将加利福尼亚大学旧金山医学中心的裁决判给来自加利福尼亚州弗雷斯诺的 45 岁药剂师、两个孩子的母亲伊冯·木村 (Yvonne Kimura) 3,600,950.44 美元。

审判于 2000 年 4 月 3 日开始,由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 James J. McBride 主持。原告声称,大学医生于 1996 年 7 月进行的手术所采用的技术低于护理标准。手术的结果是原告左腿的胫神经被切断,导致她的脚永久丧失运动和感觉功能。她现在需要佩戴支具,以尽量减少神经损伤造成的门异常。

在本案中,原告辩称,在手术过程中,医生牺牲了坐骨神经分支,但并不知道这会对木村女士产生什么影响。

原告辩称,当外科医生决定切断神经时,他们不知道它是运动神经还是感觉神经,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查明。事实上,没有寻求专家咨询。原告的专家作证说,在切除良性肿瘤的情况下切断胫神经不符合护理标准。原告的专家认为,手术中所涉及的技术和使用的器械不适合切除这种良性肿瘤。

陪审团认为,加州大学董事会对原告的医疗护理和治疗存在疏忽,这种疏忽是原告受伤的原因之一。陪审团裁定原告赔偿总额为 3,600,950.44 美元。该赔偿金包括对原告过去和未来的痛苦以及永久性伤害和由此造成的残疾的非经济损害赔偿,金额为 3,315,000 美元,以及对原告过去和未来的工资损失和医疗费用的经济损害赔偿,金额为 285,950.44 美元。

然而,根据 1975 年医疗伤害赔偿改革法案 (MICRA),非经济损失法定从 3,315,000 美元减少到 250,000 美元,总损失赔偿金为 535,950.44 美元。该法案自 1975 年以来一直是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仅适用于医疗事故诉讼。尽管多次尝试修改该法律,但自 MICRA 颁布以来,疼痛和痛苦损害赔偿的 250,000 美元上限从未提高1975 年。被告在审判前没有提出和解方案。

原告由 James Geagan 担任庭审代表,他曾供职于加利福尼亚州诺瓦托的Brayton Purcell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