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厂工人患有石棉癌和石棉肺

Fairfield 陪审团授予 14 名石棉原告 624.5 万美元赔偿

旧金山— 1998 年 2 月 24 日 — 费尔菲尔德陪审团裁定加利福尼亚州瓦卡维尔、费尔菲尔德和瓦列霍的 14 名原告获得超过 6,245,000 美元的赔偿金。这 14 名原告包括 7 名死于石棉相关癌症的工人家庭和 7 名患有不同程度的非恶性石棉病(如石棉肺)的工人个人。

大多数死者和工人都曾在马雷岛海军造船厂或猎人角海军造船厂接触过石棉。被告 Raymark Industries, Inc.(原名 Raybestos–Manhattan, Inc.)生产石棉纺织品,是 20 世纪 30 年代至 1970 年代海军这些产品的主要供应商。

审判于 1997 年 10 月 20 日开始,由法官理查德·哈里斯 (Richard M. Harris) 主持。在审判过程中,有证据表明死者和工人使用了雷马克的石棉布产品或在石棉管道覆盖产品周围并接触了这些产品的石棉粉尘。陪审团了解到 Raymark 如何直接了解与其产品相关的石棉危害(可追溯到 1930 年代),包括致癌的可能性,但 Raymark 及其在贸易组织石棉纺织协会 (ATI) 中的行业附属机构(包括 Johns-Manville 和HK Porter Co. 试图警告用户这些健康危害或告知消费者(例如海军)这些危险。

其中四名死者死于间皮瘤,这是一种涉及肺内膜的致命癌症。尽管这种癌症在一般人群中很少见,但每年约有 1,500-2,000 例癌症发生在接触相对少量石棉的人群中。诊断后的平均预期寿命为 12-18 个月。其他死者患有肺癌和肺心病(由于肺石棉沉滞导致心脏右心室衰竭)。

陪审团对这 14 起案件做出了个别判决,赔偿金额从 140,000 美元到 798,000 美元不等。他们发现 Raymark 及其在 ATI 中的同谋在 12 起案件中承担了 75% 的过错,在 1 起案件中承担了 45% 的过错,在另一起案件中承担了 38% 的过错。

624万美元的判决是陪审团对这14起案件评估的赔偿金。陪审团还发现,雷马克的行为犯有压迫和恶意罪,因此,一旦陪审团出示了雷马克财务状况的证据,陪审团将被要求评估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同一个陪审团将于 1998 年 3 月 24 日开始审理另外 37 起针对 Raymark 的石棉案件。一旦他们确定了这些案件中的补偿性赔偿,他们将对惩罚性赔偿进行评估。

原告的出庭律师、诺瓦托律师事务所的吉尔伯特·珀塞尔 (Gilbert Purcell) 表示:“这些应得的原告对判决感到满意。陪审团对工人在石棉周围工作时可能受到的严重伤害给予了适当的赔偿。陪审团还传达了一条信息,即制造商必须充分警告工人其产品固有的危险,否则将不会被容忍。”

珀塞尔先生接着表示:“石棉公司造成的悲剧继续揭示了影响无辜、勤劳人民生活的企业实践的阴暗面。每天,患有致命石棉疾病的工人及其家人都会与我们公司联系。这些疾病是由 20 多年前发生的石棉接触引起的,而工人们常常不知道石棉接触,也从未意识到有任何危险。可悲的是,如果像雷马克这样的石棉制造商能够负责任地行事,而不是漠视其产品用户的安全,那么这些工人就永远不会患上石棉疾病。”

原告由加利福尼亚州诺瓦托市Brayton Purcell LLP的 Gilbert L. Purcell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