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参议院提出的一项新法案提议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该法案由州参议员马克·莱诺(旧金山民主党人)提出,旨在扩大对电子烟的限制,以符合现行的烟草产品法律,以保障公众的安全。
拟议的法案将规定在餐馆、酒吧和工作场所等场所使用电子烟将作为违规行为受到惩罚。鉴于不同的癌症和健康团体一直鼓励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更多监管,该法案并不令人意外,而电子烟产品已成为所有年龄段吸烟者的趋势。该法案由美国癌症协会、美国心脏协会和美国肺脏协会发起。
电子烟以雾化形式向使用者输送尼古丁,并未受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尽管被宣传为吸烟者的“更安全的替代品”,但该州的电子烟使用者及其孩子仍然报告尼古丁成瘾和中毒。
与烟草业一样,电子烟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可能更看重利润而不是加州公民的安全。美国电子烟协会对该法案表示强烈反对。总统格雷戈里·康利将该法案与“旨在吓退[吸烟者]尝试戒烟……创新技术产品的炒作和猜想”联系在一起。
尽管电子烟公司声称安全,但电子烟只是另一种设计用于向用户提供尼古丁的设备。电子烟是一种香烟,没有理由对它们进行与香烟和雪茄不同的监管。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加州将成为第四个像传统烟草产品一样监管公共场所电子烟使用的州。